太愛一個人。。。。。

 

太愛一個人,你會太在乎他會跟誰在一起,心裏是否有你,你的眼球會因為老跟著他而顯得迷茫,會牽腸掛肚,患得患失。


太愛一個人,你會在想到要見到他時而神經兮兮的翹首以待,當他離去時就會有悵然若失的感覺。


太愛一個人,你會剛說再見卻又心生思念。


太愛一個人,你會因為他的溫柔而滿懷甜蜜,更會因為他的冷漠而郁郁寡歡。


太愛一個人,你會被他牽著鼻子走,如被魔仗點中,完完全全不能自抑。從此,你沒有了自己的思想,沒有了自己的喜怒哀樂,你以他為中心,跟著他在一起時,你就是整個世界;不跟他在一起時,世界就是他。


太愛一個人,你會無原則地忍受他,慢慢地他習慣於這種縱容,無視你為他的付出,甚至會覺得你很煩,太沒個性,甚至開始輕視,怠慢,不尊重你……


太愛一個人,你無異於一支蠟燭,奮不顧身地燃燒,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。待蠟燭燃盡,你什麽都沒有了。而對方只是一個手電筒,他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,永遠保持活力。


太愛一個人,他會習慣你對他的好,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,忘了你也一樣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。他完全被你寵壞了。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他也會愛你十分,愛是不講道理的,所以很多時候,愛也是不平等的。


不要愛一個人愛的渾然忘卻自我。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出現在小說裏,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。


給他呼吸的空間,也給自己留個餘地。飛蛾撲火的愛情,正在進行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,但若他成為過去式時,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籍?投入那麽多,你能否面對那慘重的損失?


所以,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,愛到八分最相宜。剩下的兩分,用來愛自己。


愛是毒藥,愛是甜蜜,愛到幾分,說起來容易,做到很難。


如果你做不到,那至少就不要太過分的愛,世上所有的事都不能超過他額定的範圍,適可而止就可以了,風雨由天,聚散隨緣,距離也是一種美,愛自己多一點,你的生命留給自己作主,不要老是忘不了在你生命中出現過的人,其實他們都是過客,只有善待自己,你才會快樂,美麗!


 

歌名:《解藥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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