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人 僅陪做愛不陪睡覺?
 
不言情小說偶像劇中常有這樣的男人:邀一個女人上床,卻從不留一個女人過夜,床上工作一完成立馬請她走人。

於是,小說中的很多漂亮女人為他傷神淚垂:為何,我沒有陪他睡覺的權利?

為何,我只能在深夜離開?睡覺,一個詞,涵蓋了千萬般的曖昧。只是,當代社會當代人,很多人有權做愛、無權睡覺!

這就是情人之間的“愛”:只需做愛,不必睡覺。

因為,陪一個男人睡覺的權利,永遠屬於那個較早就做他“老婆”的女人!

如果以“睡覺”來做為肉體出軌與否的依據,嗚呼!

那很多女人終於可以釋然了:女明星們從來就不曾失身,只要她從來不曾被“潛規則”一整夜;

女強人也從不靠肉體上位,只要不是陪著老板“從天黑到天明”;

婚外戀的男女更是純情得一塌糊塗,只要在午夜十二點到來之前,穿好衣服走人!

這個世界,到處是貞男烈女,只要你不曾享受過丈夫(妻子)陪睡一整夜的權利,那就算不上背叛,的確,很多人是這麽認為的!

於是,越來越多的情人之愛泛濫起來,因為不用過夜的做愛,往往不需要責任的支撐。能放肆的時候放肆一把,不能放肆的時候回家睡覺,從此後,這個世界裏,彼此各不相欠!?

那麽……能和一個人相擁入眠是人生莫大的踏實,只是,很多人還會願意放棄了自己“睡覺”的權利?!
 
 

 

 
 
 
 
 
 
 

 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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