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就是手牽手

 

很早以前就喜歡聽蘇芮的《牽手》,很有磁性的聲音,深情的演繹著一份真情:


每次聽著這歌聲,就會想幸福真是很簡單,可能就是十指相扣,一起經風歷雨。


可是仔細想想,事情並不那麽容易,這看似簡單的幸福有時卻是一種奢望。


平素裏兩個人能夠手牽手,豈不是要日日相守?


日日相守可能很多夫妻都能做到,難於做到的是日日相守而不厭倦,一句很流行的話說“握住老婆的手,就像左手摸右手,一點感覺都沒有”。


兩人的愛情能經受時間的考驗,能永遠有一份新鮮感,那又要怎樣深的感情?


擁有歷久彌新的愛情,擁有能經受時間風雨的愛情,對任何一個人來說自然都是最大的幸福了。


塵世中的平凡男女,能成就一番事業固然很好,那是一種人生理想的現實化,是一個人生存價值的體現,但滾滾紅塵中又有幾人能做到?


看大千世界,無數人辛辛苦苦,只是為生存而奮鬥,為衣食住行而忙碌。


也許在偉大者看來,這樣的人生是可憐可悲的,但任何人都得承認,一個人要想成就偉大,首先得能夠承受平庸。


沒有人生來就被貼了偉大的標簽,只有在平凡生命中腳踏實地,一步一個腳印向前走去,才能從平庸中脫穎而出。


事情往往是這樣,想偉大的人不一定能成為偉人,沒想留名青史的人卻一點點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輝煌!


人世間,偉大者也罷,平庸者也好,沒有人不想活著時擁有幸福生活,而愛情幸福是幸福生活最主要的標誌。


愛情幸福很簡單,簡單得就是手牽手!
       

紅塵中一對男女,因為莫名的吸引走到了一起,他們經歷了相識的驚喜,初戀的羞澀,互相明了對方的心時,是怎樣的快樂!


當他們能坦然牽住對方的手時,在那一刻其實已把自己的一生交在了對方手裏,這時牽手所傳遞的是最有力的愛的誓言!


沒有人懷疑感情會隨著世事的變化而變化,但在一個人心甘情願地與心上人手牽手時,他(她)的感情一定是真摯的!


握住對方的手,也就觸摸到對方的心,那是一生願意跟你走,一生願意與你風雨同舟。


而抓緊對方的手,也在向對方表露你的愛,那是一生願意照顧好對方,一生願意與他(她)生死同行。


看婚禮上隨著音樂牽手緩緩而行的新郎新娘,往往是幸福而莊重的。


不用聽他們的誓言,只是看他們的表情,就可以知道他們一定願意用生命來保護這份愛!


即使隨著時光的流逝他們可能會忘記婚禮上的情景,他們可能分道揚鑣甚至互相仇視,但在他們牽手走來的那一瞬,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那一刻的愛是真誠的,他們的心是幸福的。


也許每一對戀愛中的男女,每一對剛走入婚姻圍城的夫妻,都願意緊緊地牽住對方的手,因為他們都深深地愛著對方,或者說是迷戀著對方,他們在情願牽手時是幸福的。


有時愛與迷戀確實很難分清,表面看來都是對心上人的一種癡迷,但這兩者還是有界限的,愛更多的是為對方著想,把對方看得比自身更重要,而迷戀更多的是一種狂熱,只是把對方看成自己的所屬物,這種愛多多少少被打上自私的痕跡。


狂熱無論多麽強烈,都不可能持久,就如絢麗的煙花。


當時間的水流一天天無情地沖刷著感情的沙灘時,又有多少因過分狂熱而臨時搭建起來的愛情大廈不轟然倒塌呢?


這時就是勉強扯住對方的手,(對,只能是扯住,而不是牽住,因為那握在一起的手早已少了一份默契,只是被生硬地束縛在一起)又有什麽幸福可言呢?


幸福就是手牽手,這是一種兩情相悅的表露。
       

當戀愛的新鮮外衣被時間的手一點點剝去時,真正的愛卻如精心釀造的美酒,經受時間窖藏後越發濃郁。


有這樣一對夫妻,當年兩人結合時只是媒妁之言,雖然也經過裝模作樣的戀愛,但那只是形式,並沒有真正的心的交流。


直到結婚時兩人還都有一種陌生感,並不如一般新婚夫妻那樣纏纏綿綿,有的只是禮節性的客氣。


兩人都極善良,對事物看法又驚人的一致,漸漸的共同話題多了,心的交流也就越來越深入。


結婚的時間越長,夫妻感情越深厚,現在他們不僅僅是夫妻,而且是無話不談的知心朋友。


如果說新婚時他們的手牽手一起走更多的是一種新奇的話,那麽結婚十幾年後的今天,他們一起外出時總是不由自主牽在一起的手,更多的是在訴說著一種摯愛,那是什麽也改變不了的深情,是已經經受過時間檢驗的真情。


這時的手牽手,才真的牽住了天長地久。
 

實實在在的日常生活不需要什麽海誓山盟,那缺乏細節支撐的誓言總讓人感到語言的虛弱。


生活總是平凡而瑣碎的,每一點細小處又總會體現著一種精神。


也許手牽手一路走並不是什麽浪漫,但那握在一起的手卻真實地傳遞著愛的溫暖,會讓人在黑夜時感受到火光,在傷心時感受到安慰,在絕望時感受到力量,在無助時感受到堅強!
       

在平淡生活中,為愛停留,牽住愛人的手,讓幸福為我們所有!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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