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,請記得一件事~ 記得拿報案三聯單,一定要拿。 第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, 打越多越好,手機越容易找回。
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 皆可扣除。(法律規定的 ) 有趣的來了, 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, 他會找誰要呢?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........ (電信法第56條 )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..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... 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~向系統業者(中華電信) 停話(業者在12小時候才停話).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~ 業者也沒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~ 並說若我們不繳.他們要呈到警局去.....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再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..... 查阿查.....半個月又過了~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.. 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(那時哪知道ㄚ )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(還強調這是常識ㄟ)
不繳的話會移送..自動扣我们的薪水~ 反正我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......... 還很好心的說~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. 所撥出的費用.由業者自行吸收.(約六千元 ) 還有六萬多哩~哇靠~怎麼繳ㄚ? |
- Dec 21 Tue 2010 00:53
掉了手機,請記得一件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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