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,請記得一件事~

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.........

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,


     記得拿報案三聯單,一定要拿。


第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,


     打越多越好,手機越容易找回。



第 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。



第 4 收到上月帳單後,拿著報案三聯單,


     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


     皆可扣除。(法律規定的 )


     有趣的來了,


     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,


     他會找誰要呢?


     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........


     (電信法第56條 )


太晚知道這訊息了

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~


反正好人很好欺負..


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...

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.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


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~向系統業者(中華電信)


停話(業者在12小時候才停話).


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~


業者也沒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~

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~


並說若我們不繳.他們要呈到警局去.....


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再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


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.....


查阿查.....半個月又過了~


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..

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停話 ..


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(那時哪知道ㄚ )


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


(還強調這是常識ㄟ)



只要找不到兇手....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~


不繳的話會移送..自動扣我们的薪水~


反正我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.........


還很好心的說~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.


所撥出的費用.由業者自行吸收.(約六千元 )


還有六萬多哩~哇靠~怎麼繳ㄚ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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