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姊弟布丁事件大概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商業教材。

身為商家,你賣的是什麼?

他們當然是賣布丁了,或許你會想當然爾這麼說。

然而這是錯誤的,他們賣的不是布丁,是同情。

就像我們在臉書上經常會看到有些朋友轉載

賣仙草茶、饅頭、肉粽、玉蘭花、口香糖等等

族繁不及備載的可憐人訊息一樣。

他們經常會有一個可憐的家庭或是身世,深夜了東西還沒賣掉,

所以呼籲網友用新台幣把這些東西下架,讓他們早點回家。

但是,當我們真的用新台幣下架這些東西時,
我們到底真心的喜歡這些東西的品質,還是因為希望幫助他們?
基本上,在這些需要網友同情的產品裡,好的東西一定還是會有,
但是大部分可能還是一般品質而已,甚至我們自己也用不到、吃不完。
我們購買這些商品,就是為了幫助他們,如此而已。
所以,當三姊弟知道自己賣的是同情,而不是產品,
他們就必須維持同情的品質。
一般人往往可以接受自己的同情被拿來濟貧,但是不能接受拿來炫富。
資源有限、欲望無窮,如果他們的生意已經開始穩定,
甚至有辦法買資助者可能還買不起的產品、去不起的餐廳,
他們就應該主動宣布,他們不賣同情了,
他們開始著重在產品的品質,也就是這樣的布丁值得大家一再光顧。
否則客戶就會質疑他們在「掛同情賣布丁」。
而且同情也不能企業化經營,因為很少可以有體質強大的公司,
是可以「產品不行、靠形象塑造」就可以活下來的;
就算真有這種奇特的公司,經營階層也不該炫富,
或是從事與弱勢、同情看起來不相干的活動。
畢竟他們賣的是同情,如果比客戶活得好、更強勢,
那麼客戶自己來賣就好,還輪得到他們賣?
所以,今天三姊弟的問題真的不在於賺錢能不能買奢侈品,
而是這樣的行為已經違背了他們賣的產品特質。
如果他們真要繼續以銷售布丁為生,
唯一的方式恐怕就是提升產品品質,而不是繼續辯駁或道歉。

因為,同情賣完了。(本文摘自呂秋遠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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